2018-10-12 16:17:43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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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学校,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经过80年深厚文化底蕴的积淀和建院以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已建设成为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设施现代、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是重庆市首批优质高职建设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重庆市首批单独招生试点院校,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6名。具体详见《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取得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1天;
7、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rsc938@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专业、学历、应聘部门和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2、有关学校情况、招聘岗位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cqsxedu.com/)或人事处主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cqsxedu.com/)
联系人:何老师 秦老师
联系电话:023-58800938
报名时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止。剩余岗位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束后于2018年 11月 5日在市人社网和学校官网公布。
其他人员报名时间为2018年 11月 5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
(二)资格初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根据考生毕业证具体专业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原则上学院人事处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学院通知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的名单。
符合参加现场复审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研究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可用养老保险或合同佐证)、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核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时间初定于2018年10月底1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考核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其余人员考试考核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原则上为非工作日。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1、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
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并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采取考核方式,由学院组建专业考核组进行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专业能力测试
以专题学术报告及学术交流访谈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同时应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2)面试
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分值100分。
(3)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拟聘人员须通过心理测试 。
2、其他人员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分为初试和面试,具体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