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11:20:57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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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同意,甘孜州公安机关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共148名,其中 公安特警132名、普警16名。具体职位情况见《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招考对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范围:报考所有职位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本科学历户籍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大专及以下学历限本州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甘孜州藉退役士兵或在甘孜州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报考相应职位不限户籍。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录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条件。
(二)年龄条件
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
(三)身体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同时在考察过程中一经发现考察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或者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或者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过认定或处理的;
4.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司法拘留、近5年曾受过行政拘留的;
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和政审,录用后可能对人民警察队伍忠诚可靠有危害的;?
6.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
(1)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2)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证据证明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1.现役军人。
(五)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报考地方公安机关的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招录机关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1日至11月28日的工作日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考试中心(地址:康定市沿河西路农牧科技大楼7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靠背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靠背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母双亡证明、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本次招录人民警察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4日,职位调整公告由甘孜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圆梦完成缴费(含减0元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打印准考证应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