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11:12:30 重庆华图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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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2019年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36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至少5周年。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2017年我县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学历)及2018年我县招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研究生学历),服务期满且仍在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签约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址: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七楼(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联系电话:73339515(县人社局李老师),73332853(县人社局钟老师)。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本人持身份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如需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考试并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2017年我县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笔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2018年我县招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研究生)按考核的方式(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8月31日上午9: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8月31日下午14:0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采取考核方式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在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办公大楼底楼(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张贴栏和石柱人民镇府公众信息网同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