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6 15:06:49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华图教育
【导读】重庆华图为您提供:2020年重庆医疗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明星大侦探》中的法律知识第三期,加入【2021年重庆医疗卫生招聘交流群】 ,重庆华图及时为您提供2021年重庆医疗卫生考试招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报名入口、考试资料等相关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华图官方微信(微信号:CQhuatu),每日为您推荐考试信息。
推荐:2021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用书医学基础知识教材+真题2本装
事业单位备考:《明星大侦探》中的法律知识第三期
一、法定监护
同样是出自《明星大侦探》最经典最高能的第二季第七期《恐怖童谣(上)》。在此案中,白邮差(白敬亭饰),何律师(何炅饰)和魏管家(魏大勋饰)都是来自于同一家孤儿院。
法定监护(未成年)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我国,孤儿院中孤儿的监护人是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由于孤儿院大多是民政部门的下设机构或由民政部门许可成立的福利机构,因此实际中,孤儿院中孤儿的监护人一般是本地的民政部门。
【小贴士】法定监护(成年人)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出自《明星大侦探》第五季第三期《甄的步行街》。在此案中,蓉3C(杨蓉饰)为了追求撒味(撒贝宁饰),帮助撒味完成梦想,从而利用自己在工作上的便利(故事中,蓉3C是开数码维修店的),私自窃取并篡改他人手机中的信息。
本案中蓉3C的做法,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小贴士】与侵犯通信自由罪区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信件包括特定人向特定人转达意思、表达感情、记载事实的文书、语音,包括电子邮件、微信、QQ中的语音等。
而本案中,蓉3C是手机维修店的店主,蓉3C是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并私自窃取公民个人信息。
三、自首
出自《明星大侦探》第一季第七期《请回答1998》。本案的最大看点和最感人的部分在最后的投凶阶段。在此案中,撒霸王(撒贝宁饰)为了心爱的鬼少女(吴映洁饰)一气之下杀了甄老板(NPC角色,故事中为鬼少女的继父,家暴鬼少女),在最后的投凶阶段,撒霸王选择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一般自首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本案中撒霸王的做法就属于一般自首。
一般自首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特殊情形:
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②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③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特别自首
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小贴士】自首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例题
1. (单选)甄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甄甲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甄甲交代抢劫犯罪的行为属于( )
A. 自首
B. 洗白
C. 立功
D. 悔过
【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甄甲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属于自首。故本题正确答案A项。
2. (单选)甄明刚满9岁,其父母对他的人身进行管教并对他的压岁钱进行管理。这种权利在法律上被称为( )
A.亲权
B.亲属权
C.监护权
D.代理权
【答案】C【解析】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故本题正确答案C项。
3. (单选)下列不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是( )
A. 犯罪未遂
B. 犯罪中止
C. 自首
D. 立功
【答案】B【解析】A项,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B项,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本法条中,没有描述“可以”,而是“应当”。B项符合题意,当选。C项,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D项,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