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9:24:10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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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丰都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丰都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丰都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本简章要求的职称资格,以证书原件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需委托报名的请填写报名委托书。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会议室。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14:3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
3.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cqfd.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