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7 16:31:40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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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9: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以前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4日9:00前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0:30
(五)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打印入口<<<
—— 重庆事业单位备考 ——
2021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不正当竞争行为》考点
2017年11月4日修改后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低价销售行为(低价销售行为不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但不可认为低价销售均为合法行为,无正当理由的低价倾销是垄断行为,仍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即一增一减,仍然是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商业混淆行为
商业混淆行为,又称假冒或欺骗性交易行为。
行为种类(混淆对象):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此处不要求为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傍名人,蹭流量的行为);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2、商业贿赂行为
贿赂的对象:
(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这里不一定是单位或机构,贿赂单位或机构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构成商业贿赂的标准:除支付方和接收方都要如实入账以外,其他情形均构成商业贿赂(一方未入账,入错账情形均构成商业贿赂),注意明示的折扣或向中间人支付佣金不构成商业贿赂。
员工的贿赂行为推定为经营者的行为,除非经营者能够举证反例,这里举证责任倒置。
3、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网络水军,组织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注意:极限性用语不可以使用,如:首个、最、第一……等,不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也违反广告法。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要求具有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三性),对商业秘密的要求不再要求实用性。
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产销策略、客户名单、供货渠道、尚未公布的重大合同、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等。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直接非法获取: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间接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 前项 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情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应知情形: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累计不算、多次抽奖不算)。
6、诋毁商誉行为
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构成要件:
行为主体:市场经营活动中经营者(必须是经营者,新闻媒体、自己编造等不算);
行为方式:捏造、传播虚假事实和编造、传播误导性事实;(不能说只要没有捏造、传播虚假事实就不构成诋毁商誉,还包括编造、传播误导性事实);
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不能是过失;
诋毁行为指向的对象:不要求指名道姓,与特定主体相联系即可。
7、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主要表现为三种:
(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例如:百度诉搜狗“强制跳转”)
(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例如:360和腾讯)
(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例如:淘宝和微信的不兼容,没有恶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编辑:baili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