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16:30:03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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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考备考信息:“国考报名准备要什么材料”、"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供大家参考!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以及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重庆人事考试网,考生可Ctrl+D收藏本页面,了解更多招考信息!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报名时所需材料,一是准备好报名时需要的照片,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二是,确保你填的证书能找到,因为这些在资格复审的时候需要提供纸质版。如果是岗位无要求的证书,不需要填。
其他,学历学位证书、四六级等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一般所需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几类:
(注意:下列所列材料不是每个岗位全部要提供,根据报考的岗位不同,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以报考部门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要求为准)
1、表格: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2、证件: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外语等级证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
3、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离职证明、待业证明等;
4、照片:免冠彩照。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成绩单。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2023年国考公告暂未公布!根据近些年国考公布时间安排来推算,今年的国家公务员公告大概率会在2022年10月国庆节后发布:
2016-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汇总 | ||||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2023年 | 国庆节后 | 暂未公布 | 10月?日-10月?日 | 11月?日 |
2022年 | 2021年10月14日 | 2022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8日 |
2021年 | 2020年10月14日 | 2021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9日 |
2020年 | 2019年10月14日 | 2020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4日 |
2019年 | 2018年10月21日 | 2019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22日-10月31日 | 12月2日 |
2018年 | 2017年10月28日 | 2018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30日-11月8日 | 12月10日 |
2017年 | 2016年10月13日 | 2017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7日 |
2016年 | 2015年10月13日 | 2016国考公告|职位表 | 10月15日-10月24日 | 11月29日 |
我是新手,怎么备考2023国考:
对考生来说,一定要做好时间规划,才能对考试做全面的复习。
1.基础学习——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扎实技巧方法
对于很多考生而言,公考的考试科目知识都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梳理基本的学科知识树,确立科目知识理论框架。
在学习基础知识时,可以选择基础理论书籍,比如侧重不同考情,梳理基础知识理论框架的各省公务员考试教材或《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也可以选择对知识理论细节挖掘更为深入的知识理论书籍,比如《模块宝典》《申论万能宝典》等。
在学习的过程中,切忌只学理论,不做题目。正所谓“光说不练假把式”,任何技巧不经过练习都没有办法在考试中发挥作用。
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一个知识点,对应练习一组题。大家在选择题目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区分难易程度的分科目分技巧的题册。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针对性练习,扎实技巧方法的作用。
2.强化学习——巩固知识理论,查漏补缺知识方法技巧
建构了知识体系之后,要通过练习稍有难度的题目,检测学到的技巧方法掌握是否扎实。这个阶段,大家可以使用之前购买的题册,练习每个方法中对应的强化难度或中等难度的题目,根据练习自测情况找出自己掌握比较薄弱的技巧方法,重新学习巩固,这样就能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3.题海学习——了解考情趋势,预演考试提高做题效率
查漏补缺之后,我们对知识的掌握就基本过关了。这时建议大家准备好所有参加考试的历年真题,从最近的真题做起,了解考情趋势。我们要通过套题练习分析考试趋势与该考试的特色考情,根据近几年考试的重点明确后期复习巩固的侧重点。另外,也要通过这些真题的练习习惯考试当时的场景、节奏,提高做题的效率。
4.冲刺复习—全真模拟考试,预测练习提前适应考试。
在距离考试一到两周的时候,应该开始完全按照考试的时间自己安排全真模考,用对应考试的预测试卷或密卷进行练习。一方面,这能起到预测作用,另一方面,这也能让我们提前找到考试的感觉,真正进入考场时,就不那么容易紧张。
另外,这里图图提到一个小技巧——当考试真题不好找时,我们可以从预测试卷或密卷入手,去研究考试的出题情况。因为这类试卷的仿真程度很高,对于指导我们备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近期要考试的军队文职,其中的专业科目考试试题在市面上非常难找,要做好准备,可以去找军队文职考前专业科目密押卷,了解科目的命题情况。
5.阶段模考—自测把握方向
阶段模考并不是最终阶段才要做的工作,而是每进行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应该去做的工作,经过阶段检测,我们才知道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情况如何,下一个阶段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如果觉得自己进行分析自测不够准确,可以选择购买测评,专业的批改和分析报告对于下一步备考指导意义更大。
以上备考五条,1-3阶段的时间要根据整体时间自行安排。总之,开始得越早,时间安排灵活度越高。
鉴于有小伙伴是第一次国考,今天,我们就来普及一下:
1、什么是国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 (简称“国考”),是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2、国考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报考(以2022年国考为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编辑:baili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