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09:47:28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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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事后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减少的,继续按原计划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文件精神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比例不足2:1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甲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乙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未设试岗期或设有试岗期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等材料,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1.本公告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的报考单位。
2.若本次遴选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5.遴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民导刊杂志社邓老师、罗老师,023-67678676、023-67678673;重庆市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陈老师,023-45639985;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张老师,023-67526682;重庆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刘老师,023-8852180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doc
来源文章: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11/t20231129_12622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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