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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

 

2010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选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名额

 

  七级职员及以下人员8名。

 

  二、选聘范围

 

  主城九区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选聘人员均应具备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精神,熟悉土地管理业务,各岗位具体要求包括:

 

  1.文秘(1名):中文、新闻、文秘专业,综合分析、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2.计算机(1名):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

 

  3.法律(1名):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相关专业;

 

  4.农林经济管理(2名):农林经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专业;

 

  5.金融管理(1名): 金融学及相关专业

 

  6.土地管理(2名):土地管理区域经济等相关专业。

 

  (二)报考文秘、计算机岗位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法律、农林经济管理、金融管理、土地管理岗位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1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招聘未转正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选聘。

 

  (六)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

 

  ⒉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登记照(JPEG格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why07@126.com邮箱。

 

  ⒊联系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人事处 何全祖。

 

  4.联系电话:023-63651320。

 

  5.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二)资格初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报名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笔试、复审等以后程序。

 

  (三)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11月10日9:00—17:30,地点: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宣传教育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人和街小学对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63629899

 

  笔试考试科目按岗位设置专业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名次,可于考试5天后登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gtfw.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拟选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选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组织考察。按选聘岗位名额与组织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

 

  土交所领导班子和市局干部人事处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七)体检

 

  根据选聘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聘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选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国土房管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另一名被考察人员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cq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联系电话:023-86868882、63651320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国土房管局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将公开选聘工作中的报名情况、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切实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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