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1招录和遴选法院、检察院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2011-05-05 13:35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http://cq.huatu.com/ 作者:重庆华图 来源: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
一、招考或遴选职位有大类专业要求的,统一执行《重庆市2011年公开招录和公开遴选法院、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招考或遴选简章中有明确细化专业要求的,按照招考或遴选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如下原则把握:
(一)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人员,须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报到时间在主管部门审批时间之前的,从有关部门审批录用之日算起。
(二)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过的人员,须签订相关合同,并经有关部门签章确认,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报到时间在有关部门签章确认之前的,从有关部门签章确认之日算起。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须有相关部门的录用审批手续,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报到时间在录用审批之前的,从相关部门录用审批之日算起。
(四)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五)其他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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