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第一章(2)
2011-07-21 14:25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http://cq.huatu.com/ 作者:重庆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第二节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经济从广一义上来讲,既包括经济基础和与其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又包括社会生产力。因此,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体现在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和法与生产力的关系两个方面。
(1)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住用于经济基茹出。(2)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二)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作用表现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两个方面。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作用:(1)引导作用:(2)促进作用:(3)保障作用;(4) 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的作用:(l)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2)调整经济活动 中的各种关系;(3)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4)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法与政治、政策的关系
(一)法与政治的关系
1.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1)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2)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3)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2.法服务于政治。表现在:(l)在阶级对立社会,法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统治阶级丙部及其与同盟者的关系,从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扫一击、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和其它严重犯罪活动;(3)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在发挥政治职能的同时发挥社会职能。
(二)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政党政策是政党为实现一定政治目标、完成一定任务而作出的政治决策。执政党的政策在政治生活中尤其占有重要地位。1.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异同
法与执政党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社会日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但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具体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