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7 09:05:26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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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于公安消防保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限男生。重要的考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要的考点高校本科毕业生。
3.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必须能按时取得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4.身体健康,除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外,身高体重要求为:身高170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1千克,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5.年龄在24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即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6.本人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边远区县工作,安心服役,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接收:
1.资格审查、知识能力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不合格的;
2.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4.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6.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7.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2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8.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及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9.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10.档案材料经审查严重缺件或有重大疑问。
四、待遇
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1.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文件及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或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13级),中尉警衔。
2.警官工资标准在每年的1月份定期增加一次,并随着职级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3.警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保险。
4.大学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手续。
5.警官住房靠背实行分配公寓和发放住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计算住房补贴年时间有限,在校学习时间一并计算在内。
6.伙食方面实行部队提供补贴和本人交纳一定伙食费的方式靠背,服装由部队根据规定定期发放。
7.工作成绩突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提前提拨使用。
8.未婚警官与父母不在一地居住的,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异地居住的警官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差旅费由部队负责报销;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在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享有20天公休假。
9.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10.警官的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国家和部队政策规定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护。
五、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4日(周六) 9:30至16:00
2013年12月21日(周六) 9:30至16:0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
(3)报名方式:
只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学校推荐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一般在档案馆或招生办打印,请复印新生录取名册中有本人页并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印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完整记录补考、重修等内容,盖教务处等学校有关部门印章)及个人自荐书等相关材料,提前填写好《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度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红色字体部分不要填写),并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5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报名,网络及邮件投递等其他报名方式恕不受理。
(4)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凡发现有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参考资格。
(5)咨询电话:
总队政治部干部处:(023)67315232(工作时间)。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认真审查毕业生个人详细资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在校成绩等方面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月中旬公布,报名人员须关注重庆消防网公告信息。
3.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月下旬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面试、身体检查,经确定参加各项考试考核的考生须按时报到参考,缺考任何一项者将被取消考试和招录资格。在此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②心理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公安现役工作的心理素质,是否适合录取要求。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的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只进行一次,不进行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