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11:14:04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义乌市人民法院
【导读】重庆华图为您提供:2022年浙江省金华义乌市人民法院招录6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点【重庆华图咨询平台】,更多资讯请关注重庆华图微信公众号(CQhuatu),重庆华图咨询电话:023-67518090。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八、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金华人才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义乌市人民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高院统一监制,订立合同的第三方由义乌市人民法院商同人社部门决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九、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之日,户籍以报名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义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579-85328186。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金华人才网
http://www.jhrcsc.com/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http://www.jhcourt.cn/index.html
(六)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
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579-82688821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举报电话:0579-82058015
十、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根据《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一)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隔离考场参考。
(三)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机位)考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要求:
1.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金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原标题:司法雇员招录来啦,欢迎加入我们!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A2CmEMom9PiPpk_rtkP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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