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 15:00:30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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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至专业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civc.edu.cn/)以及重庆化工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网(网址:http://ehr.cqcivc.edu.cn/zp.html#/)通知公告栏公布。
1.复审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则进入后续考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后续环节。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两天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在结构化面试前组织,参加心理测试对象为有结构化面试资格者,测试结果仅作为综合评价面试者的参考,不纳入考试成绩中。
(四)面试。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专业面试总用时不超过60分钟,综合面试10分钟。各岗位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根据考试类型不同,分别为:
1.A类岗位。专业面试包括试讲和技术技能测试(实验操作、设备操作或软件操作等。
2.B类岗位。专业面试为试讲。
3.C类岗位。专业面试为案例分析。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时间、具体内容及地点通过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通知。
在面试环节前有一科目及以上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或下一个面试环节。
A、B、C类各岗位进入专业面试环节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5: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员。A、B、C类各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学院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导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试讲成绩×5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50%)×30%+综合面试成绩×40%。
B、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能力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拟递补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考试考核成绩应较为优秀,且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cqcivc.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三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或者调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协议书中有关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886011(梁老师、陆老师、刘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3.附件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doc
原链接: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5/t20230512_11960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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