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16:57:06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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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规则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遴选;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单位及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关于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2024年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面试方式及分值
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遴选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师德师风等。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凡查实拟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凡查实拟聘人员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重庆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考察不合格;凡查实拟聘人员有违背公序良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凡查实拟聘人员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重庆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考察不合格;凡查实拟聘人员有违背公序良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作出书面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因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机构设置正在办理中,公开遴选人员人事关系暂由重庆市长寿中学校代为管理,待华中师范大学机构设置批复后整体划转至该校。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拟遴选人员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到2024年8月30日前办结调动(聘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
新入职教职工需经过华中师大一附中的跟岗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正式上岗。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遴选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遴选的全部人员,须在遴选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待遇
公开遴选的教师享受重庆市长寿区在编在岗教师的薪酬待遇。学校为合作办学、体制创新学校,公开遴选的教师同时享受合作框架内的待遇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长寿区人才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遴选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报考人员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资格条件、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电话咨询:长寿区教委人事科:023-40250762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科:023-40661621。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2024年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2.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2024年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现场资格审查表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修订)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修订)
6.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附件下载: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2024年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2024年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中学教师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原链接:https://www.cqcs.gov.cn/bm/qrlsbj_75255/zwgk_73772/zfxxgkml_bm2/rsks_rlsbj/202404/t20240430_13172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