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2012“双特计划”教师招聘简章(2)
2012-04-28 11:39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http://cq.huatu.com/ 作者:重庆华图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保障网
(六)体检
各区县负责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教育理论+专业素质)÷2×50%+面试×50%,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参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进行。
2012年7月4日-5日,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教委、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公示
2012年7月16日,各区县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考核和岗前培训
各区县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进行考核,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按全市要求组织岗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凡培训不合格或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完善手续
经考核合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委根据学校需求,按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按规定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无故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研究决定一次性递补人员,并报市教委、市人社局备案。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应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系统联系电话为62658013。
(二)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均免缴考务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5月14日18:00前,到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免缴费手续且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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