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09:13:41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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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3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巫山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招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考生学历和专业要求见《一览表》(附件3)。
4.报考各类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一览表》(附件3)。
5.2018年应届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一览表》(附件3)。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并由招录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4月18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三峡学院百安校区太阳鸟众创空间108室中型宣讲厅(重庆万州区五桥天星路666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往届生须持本人毕业证(本科还需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巫山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招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往届生有单位的须加盖推荐单位鲜章,无单位的须加盖所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鲜章;应届生须加盖高校院系鲜章)。
(3)《巫山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招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文档。
(4)《承诺书》(附件4)
(5)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考生持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共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4月20日(8:30—12:00,14:30—17:30)在报名处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考试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拟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