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08:38:23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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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分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试讲、专业能力考试):每科分值100分,共200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须达到1:2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属紧缺人才岗位的,学院研究后,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科目测试(试讲、专业能力考试)
专业科目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实践能力水平。
1.教师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试讲,试讲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后的第二天上午举行,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试讲时间为20分钟,按照45分钟课程准备;
2辅导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当天的下午举行,内容为大学生管理相关知识;
3.网络中心管理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当天的下午举行,内容为网络管理及云技术相关知识;
4.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笔试,笔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公共科目笔试当天的下午举行,内容为实习指导、操作技能相关知识。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1)拟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 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3.体检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劳永逸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及学院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聘用岗位等。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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