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名非编工作人员简章(2)
2018-12-11 16:15:13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 http://rsc.cqyu.edu.cn:8005/)。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70分者取消适岗能力测试资格, 70分以上者(含7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适岗能力测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均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5日上午9: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试讲。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能力。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当在日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 http://rsc.cqyu.edu.cn:8005/)。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70分者取消适岗能力测试资格, 70分以上者(含7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实操(适岗能力测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均进入实操(适岗能力测试)环节。试讲内容于试讲前3日在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 http://rsc.cqyu.edu.cn:8005/)公布,试讲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5日上午9:00、地点见准考证。
3.实操(适岗能力测试)
健康与公共管理系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参加实操测试,基础部思政部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适岗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实际操作能力与岗位适应能力。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达到7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70分以上者(含7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3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均进入面试环节。实操(适岗能力测试)内容提前3天公布,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9日9:00、地点见笔试、试讲成绩挂网通知。
4.面试
时间为实操(适岗能力测试)结束后,地点现场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试讲成绩×30% +实操(适岗能力测试)×30% +面试成绩×40%
试讲、实操(适岗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拟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由学院组织加试,加试内容由学院研究决定。
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次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 http://rsc.cqyu.edu.cn:8005/)。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测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核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
七、人事关系及福利待遇
(一)人事关系
招聘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和职称评聘等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和考核工作由我院负责。
(二)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参照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3号)规定由院内执行,新进的人员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间薪金待遇。
2.院内其它津贴福利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政治经济待遇除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外均参照同类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三)其他
除辅导员以外的专技岗人员入职后,须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班导师、班主任、学生党支部委员等工作(或其他学院认定的党政管理岗位工作)3年。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处理。
(编辑:重庆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