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7 17:44:28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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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2019年8月29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文华楼,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无法递减的,其考试考核成绩应高于70分或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分值100分,采用量化计分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学历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二)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三)体检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信息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项,可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询。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签约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签约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博士研究生聘用后同时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49578588联系人:徐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