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18:33:38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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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20年1月9日上午9:00-12:00持相关材料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学院将于当天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网址: http://hro.cqyu.edu.cn/)公布各岗位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情况。
相关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二寸照片1张;
3.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教育部认证);
4.《报名表》;
5.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各岗位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情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公布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于2020年1月9日下午2:00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基础知识。
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笔试成绩及专业技能测试安排,于考试当天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公布(网址: http://hro.cqyu.edu.cn/)。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于2020年1月10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1:5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或不足1:5者一并进入。测试内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实操)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同时需试讲与实操的岗位,试讲与实操各占该环节的50%。讲课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时间为10分钟左右,考生需准备PPT。实操主要考核岗位知识与技能。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进入面试环节,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院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安排于专业技能测试当天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网址: http://hro.cqyu.edu.cn/)公布。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于专业技能测试同日进行,地点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4.面试
面试于2020年1月17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至低1:2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并在考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进入体检环节,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院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于面试当天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网址: http://hro.cqyu.edu.cn/)公布。(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聘用后同时按《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有关待遇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附则
(一)根据学院需要,录取人员须兼职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二)本简章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023-6831581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707969154@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