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1 20:08:55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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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附件1: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4.附件4: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5.附件5: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xls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1936年建校,2003年组建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唯一的一所以现代农业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经过80多年深厚文化底蕴的积淀和建院以来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已建设成为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设施现代、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是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团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复审,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附件,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5),如实填写后发至电子邮箱:rsc@cqsxzy.edu.cn(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专业、学历、应聘部门和岗位,附件4需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且附件4与附件5信息要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材料。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如投递邮箱后未收到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隐瞒相关经历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用人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学校根据报考人员邮箱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2021年5月24日提出审查意见。
3.初审合格者,原则上学院人事处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cqsxedu.com/)公布。报考人员请登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5月25日上午12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我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23-58800938)。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5.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8:1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寸照一张到学校行政楼312室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笔试。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A、B类考试类型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管理岗;B:教师岗)。
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为:学校博雅楼,笔试时间150分钟。
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A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待聘岗位人数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类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