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10:49:28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重庆华图为您提供:2021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什么时候出来_重庆人事考试网,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点【重庆华图咨询平台】,更多资讯请关注重庆华图微信公众号(CQhuatu),重庆华图咨询电话:023-67518090。
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即将发布,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cq.huatu.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历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笔试时间,供大家参考及备考!以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考条件为例,供大家参考!
历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汇总 | |||||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查看公告及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
2021年上半年 | 2021年3月30日 | 2021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4月9日-4月14日 | 5月9日 | |
2020年上半年 | 2020年6月9日 | 2020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6月13日-6月19日 | 7月19日 | |
2019年下半年 | 2019年9月24日 | 2019下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9月28日-10月10日 | 10月27日 | |
2019年上半年 | 2019年4月12日 | 2019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4月18日-4月24日 | 5月19日 | |
2018年上半年 | 2018年2月2日 | 2018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2月8日-2月22日 | 3月10日 | |
2017年下半年 | 2017年7月27日 | 2017下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8月5日-8月12日 | 9月2日 | |
2017年上半年 | 2017年2月13日 | 2017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2月20日-2月27日 | 3月18日 | |
2016年下半年 | 2016年8月2日 | 2016下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8月12日-8月17日 | 9月10日 | |
2016年上半年 | 2016年3月2日 | 2016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告|职位表 | 3月12日-3月16日 | 4月9日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 重庆事业单位备考 ——
宏观调控
一、宏观调控定义
政府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作为经济调节的主体,根据经济规律的要求,从经济运行全局出发,运用一定的调节方式和手段,对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进行的管理、调节和控制,以引导一定的经济运行方向的行为和过程。
*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调控的对象是国民经济总体,调控的中介是市场。
二、宏观调控的特征
1.以总量调控为主要调控目标
* 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平衡,避免经济发生大的波动。
2.以间接调控为主要方式
* 间接调控采用指导性计划,
3.以物质激励机制为主要调控手段
* 企业是市场最主要的主体,它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因此国家因遵循物质利益激励原则,通过各种经济调节手段来进行宏观调节。
三、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
1.促进经济增长
* 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首要目标。
* 经济增长主要表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一般通过国民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总值GNP,国民收入NI等总量指标来表示。
1.增加就业(充分就业)
* 充分就业是指在一定的货币工资水平下,所有拥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人都享有就业机会。
* 充分就业的意义,一是社会的劳动力资源和与劳动力相结合的物质资料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二是有劳动能力并有工作意愿的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得到保障。
* 就业压力:新增劳动力形成的就业压力;体制转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重新就业形成的就业压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形成的就业压力。
2.稳定物价
* 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即将物价变动保持在允许经济顺畅运行而居民又能承受的范围内,既不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也不发生严重的通货紧缩。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
1.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
* 为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增长这一任务,首先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
2.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
* 经济结构的优化是通过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优化来体现的。
3.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实行公平的收入分配。
五、宏观调控的方式和手段
(一)宏观调控的基本方式
宏观调控有两种基本方式: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
* 直接调控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手段,直接对每个微观经济单位实施调控的方式。
直接调控具有强制性、约束性和速效性的特点
* 间接调控是指政府综合运用计划、经济、法律、行政及舆论等手段,通过市场中介的作用调节和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
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也从直接调控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控为主,这种转变表现为:
1. 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
* 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并不是完全放弃直接调控。
2.由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为宏观管理为主。
3.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经济管理为主。
4.由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变为指导性计划为主。
(二)宏观调控的手段
宏观调控应以间接手段为主,综合运用计划、经济、法律、行政和舆论手段,形成一个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体系。
1.计划手段
* 从计划的范围上讲,政府计划可以分为总体计划和单项计划。
* 从计划期的长短来看,政府计划可以分为短期、中期、长期计划和发展战略。
* 从计划实施的方式上看,计划可以分为指令性计划(强制性)和指导性计划(非强制性)。
2.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政府运用经济政策来对经济进行调节的总称。
* 经济手段主要: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价格政策等。
* 经济政策往往具有“四两拨千斤”的功能,它从作用机理上也被称为经济杠杆。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济手段是政府实施指导性计划的主要工具。
3.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指政府依靠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通过立法和执法来确立、保护经济主体权科、义务,规范经济主体的各种行为,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来调节经济的工具。
* 调节经济的法律主要是:(1)规定经济主体基本权利、义务和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法律,如宪法、民法等;(2)对微观经济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和调节的法律,如公司法、合同法等;(3)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4)规范宏观经济主体行为,厘定其他调控手段的调节范围和程序的法律,如计划法、银行法等。
4.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政府凭借国家行政力量,依靠行政机构通过过具有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和下达带有指令性性质的任务等方式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工具。
* 行政手段具有决策随意性强、实施简单划一等缺点。
5.舆论手段
舆论手段是指政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引导社会的主流思潮,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经济选择,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的工具。
(三)宏观调控政策
1.财政政策
(1)财政收入指政府为满足公共支出的需要,依法通过国家财政集中一定数量的货币或事物收入。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税、利、债、费。
(2)财政支出包括政府购买和转移支付。
(3)财政政策的类型
2.货币政策
(1)央行运用政策工具调节或改变货币供给量,以影响利率和宏观经济活动水平的一种宏观经济政策。
(2)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改变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再贴现率、利率政策、汇率政策
(3)货币政策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