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8 09:04:09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衢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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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公安系统工作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36名。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6月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报考技术警务辅助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派出所执勤勤务辅助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巡特警大队勤务辅助岗位、监管警务辅助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等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2年6月15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考生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发布。并在该栏公布招聘过程的后续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6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报名地点:衢江区信安东路39号衢江公安分局一楼。
报名联系人:余警官 0570-3689510
报名材料:
(1)《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10人以上岗位按1:1.5比例开考,10人以下岗位按1:3比例开考,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三项。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测试1次。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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