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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面试要求: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重庆市万州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信息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一份。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考核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考核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若拟聘岗位末位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招聘(详见《一览表1》)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7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测试
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13年7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览表1》中“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教育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建筑类”中测绘工程专业科目测试为测绘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城市规划专业科目测试为快题设计。总分为100分。
3.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准考证;(2)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3)身份证;(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重庆市万州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打印报名表的时间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网(
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 )上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详见《一览表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
体检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复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编辑:周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