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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200分)
各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学科岗位的拟招聘数。
1.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100分):
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30分)。
②教育法律法规(5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未成年人保护法》。
③教育学、心理学(15分):《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④专业能力(40分):运用新课程标准、教育理论及基本原理、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⑤师德建设(5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重庆市教委《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涪陵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涪陵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十百千万活动”的通知》(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中可下载)。
⑥时事政治(5分):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
(2)专业科目(100分):
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现场实作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报考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100分):
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70分)。
②法律法规(30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专业科目(100分)
①医学常识(30分)。
②专业能力(70分):运用医学知识及原理解决病例的能力。
3.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2)专业科目(100分)
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5.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上午
08:00—09:30 公共科目
10:00—11:30 专业科目
6.笔试地点:涪陵九中。
7.成绩查询: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4日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涪陵九中张榜公布。
(二)面试(100分)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乘以30%与专业科目成绩乘以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下同)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拟招聘学科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2013年8月5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013年8月6日上午8:00,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涪陵九中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备课、说课、上课,其中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60分以下的,应在评分表中说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报考学科岗位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1:1的,面试分数如达不到所在面试组的平均成绩,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层次拟招聘学科岗位人数,按照该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张榜公布。
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只能递补两次,下同)。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层次和学科岗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如因取消拟聘用资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按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和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区教委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岗位、总成绩等。
(编辑:周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