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6 08:44:52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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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面试(分值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层次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学科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招聘学科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的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面试人员。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6月20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公众信息网“通告公示”栏公布。
(3)面试时间:6月23日。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备课、上课;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备课、上课和现场实作;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在评分表中说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评委组须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备案。招聘学科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 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在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再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于7月上旬在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公众信息网“通告公示”栏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第二次复检。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只能递补2次,下同)。
(五)选择聘用学校
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层次招聘学科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就业签约书》。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选择顺序。若因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岗位层次招聘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的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重庆市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单位及招聘学科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区教委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报考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报名系统”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老师 023-72880381;周老师 023-72880655
附件:
1. 涪陵区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3. 涪陵区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4. 涪陵区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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