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7 19:43:15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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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的考试考核。
1.时间:暂定在2019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校园网通知为准。
2.地点:闭卷笔试地点暂定为学校教学楼,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试讲、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地点暂定为学校图书馆,具体时间以校园网通知为准。
3. 考试考核方式及流程
(1)高层次人才类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心理测试、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可进入专业技术能力考核。
(2)紧缺性人才类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试讲、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按试讲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2比例进入心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环节。
(3)专业技术人员类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闭卷笔试、试讲、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根据该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若最后一名试讲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试讲。经确认自动放弃试讲者,取消试讲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按笔试、试讲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2比例进入心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环节。
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结构化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结构化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紧缺性人才类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类岗位若最后一名结构化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结构化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紧缺性人才类岗位按试讲成绩,专业技术人员类岗位按笔试、试讲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
4.考试考核内容
(1)专业技术能力考核以专题学术报告及学术交流访谈的形式进行专业技术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科研水平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等)。
(2)闭卷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
(3)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等综合情况。
(4)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5)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素质情况。
5.分值设置及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技术能力考核、闭卷笔试、试讲、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作为招聘参考。
(1)高层次人才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成绩×100%
(2)紧缺性人才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专业技术人员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6.成绩公布
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试讲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笔试成绩、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均于考试考核相应环节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参加体检。
1.时间:暂定在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校园网通知为准。
2.体检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劳永逸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主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网、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并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双方履行权利义务,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宫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1969081、6196902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