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17:09:59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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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考核
(一)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实际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笔试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超过6:1及以上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再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以6∶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超过6:1的岗位直接进入专业科目测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等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于2019年12月6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公布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时同时公布。
2.专业科目测试
①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于报名时通知并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
②专业科目测试方式:专业科目测试的方式为说课或专业技能考试,其中:文化学科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为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科目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专业科目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名单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以后1-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
5.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由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签约人选。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考生于考核结束后第二天与各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违反就业协议者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面向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1.考试考核采取试讲“上片段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提前到达考核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报名后由用人单位通知。
考核分值为100分,现场抽取试讲内容,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考试考核结束以后1-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
2.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由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于考核结束后第二天与各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违反就业协议者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试考核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名单等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以后1-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进行公布。
(三)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开考比例: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②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④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 )首页“考试招录服务、社会招聘”栏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其中,对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6∶1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但如果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3∶1的,则现场资格审查比例调整为2∶1。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①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永川区卫生健康委人事档案室八楼(地址:永川区凤凰湖永津路15号)。电话:023-49878822。
②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7。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 )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②面试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为1:2(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6的岗位,按照现场资格审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但如果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1∶2。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1的比例执行。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③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已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到永川区教委人事科报到(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体检。
卫生岗位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0319
永川区教委: 023-49872524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023-4987882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4947760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