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2 18:24:29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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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内科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18日9:00—8月2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本次招聘不对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因电子照片提交未成功的,须在2022年8月24日9: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并重新提交。
(二)网上交费。报考人员网上成功填写报名信息后,须在2022年8月25日9:00前进行网上交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网上交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交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交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9:00—9月17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交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市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疫情防控等要求有调整的,及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10)。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甲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乙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