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16:52:52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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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报考资格。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学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院系(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专业面试(试讲、编校)、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三个环节。
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专业面试。
采取试讲或编校实操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二级学院的通知为准。
(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进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各二级学院的通知为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心理测试安排在面试当日同步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qwu.net/channel_8203.html)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心理测试结果、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会同院系(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或各院系(部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同各院系(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再次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考察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等个人情况,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用人部门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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