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2011-07-27 22:44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http://cq.huatu.com/ 作者:重庆华图 来源:未知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定于9月3日,考试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2.专业科目
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3.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武隆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武隆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隆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水平、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