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于2020年7月6日发布,本次报名时间为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上午9:00,笔试时间预计为8月22日。如下重庆公务员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成绩查询、面试名单、面试分数线及录用公示。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重庆市2020年度公务员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有关报考政策和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参阅《重庆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如对招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和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招录机关。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考者可在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考者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7月21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
报考者须在7月22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拨打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招考职位情况一览表》对笔试开考比例作了明确规定,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招考职位中“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将笔试开考比例降低至1︰3;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职位和狱医、所医职位,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考指标时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
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8月22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8月23日。具体安排为:
8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下午 ?14:00—16:30 ?申论
8月2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类专业科目 | 上午 ?9:00—10:00 ?法律基础知识
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请于9月25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在10月10日至16日期间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基层执法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10月12日至16日期间进行,由招录机关会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面试比例要求进入面试环节。
市审计局所属财政财务审计、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职位,市商务委“综合管理职位2”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在10月12日至16日期间进行,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依据面试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测试成绩由招录机关在测试结束后的次日公布。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10月17日至18日
(一)体检。体检在10月19日至21日期间进行。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市商务委按照2︰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或为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干部,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同时通过张榜、本区县(市级部门)网络及报名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