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1 08:38:48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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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共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专业详见《奉节县201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11月25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4、服从安排,自愿在奉节服务五年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⑦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签约的选派大学生;⑧现役军人;⑨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⑩与奉节县卫生局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0元医学生培养定向就业签约书》者;○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纪委(监察局)、卫生局及其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川北医学院
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泸州医学院
2013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重庆医科大学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毕业的应届学生必须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可参加现场考核。
(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核招聘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或面试考核。重要的考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现场考核招聘,即与招聘单位双方现场达成聘用意见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先签订《毕业生就业签约》或《聘用签约》,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生就业签约或聘用签约、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聘用。
单位面试考核,即与招聘单位双方现场达成一定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单位填写《应聘人员就业意向登记表》,经单位研究同意、本人自愿,在2014年3月底前(按县人社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签约、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结果当场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以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聘用。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