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 08:58:28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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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院的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安监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西部唯一一所安全类高职院校。由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现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救援技术(安全应急管理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工安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方向)、消防工程技术等20个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名列重庆市高校前列。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安全职院办学特色,发挥西部安全职教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安全特色鲜明的优质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详见附件1《重庆市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及附件2《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凡是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上限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10.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11.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招体检标准;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并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计划表》);
6.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及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博士、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的前一天。
(3)紧缺专业的毕业生,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7.在学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岗位工作中无违纪违规行为;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附件2)
1.招聘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络方式向学校投递简历。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附件3《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附件4《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连同本人简历,以“高层次+用人部门+姓名+上限学位+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寄至学校人事处cqvistrsc@163.com。
3.资格审查:用人部门及人事处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资格复审,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者参加复审及考试考核,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其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
(2)研究生、博士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
应聘者应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不符合应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考核
(1)专业技术能力考核
由学院组建专业考核组,以专题学术报告、专业答辩、科研成果展示等形式进行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科研成果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值100分。
(2)面试
由学校组成面试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面试考核,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安监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有关学校情况、招聘岗位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cqvist.net/)或人事处主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cqvist.net/html/news/tzgg/861.html)。
6.剩余岗位情况每月在学校网页(http://www.cqvist.net/)或人事处主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cqvist.net/html/news/tzgg/861.html)公布一次。
(二)一般工作人员的招聘(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