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校

您当前位置:重庆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 重庆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 报名指导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19-09-25 10:15:19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华图教育

【导读】重庆华图为您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加入【2021重庆事业单位招聘交流群】 ,重庆人事考试网及时为您提供2021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报名入口、考试资料等相关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华图官方微信CQhuatu,每日为您推荐考试信息。

推荐:重庆事业单位考试 管理+综合+历年4本

推荐:2021年重庆事业单位悦享班(公基+管理)

  2019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4人公告已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9︰00至10月10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cq.huatu.com/)提醒各位考试注意报名时间,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靠背部令

  第35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2017年9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靠背部第135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7年10月9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认定与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四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五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聘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应聘人员应当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

  应聘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一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由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建立,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招聘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五条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

  (二)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

  (三)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

  (五)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

  (六)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

  (七)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八)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

  (一)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二)擅自为应聘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三)未准确记录考场情况及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五)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招聘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将其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在保密期限内,泄露考试试题、面试评分要素等应当保密的信息的;

  (三)擅自更改考试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四)监管不严,导致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五)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十八条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场发现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于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要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纪违规事实和现场处理情况,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记录内容,并要求本人签字;对于拒绝签字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由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如实记录其拒签或者恶意损坏证据材料的情况。违纪违规记录经考点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送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门。

  第十九条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依法送达被处理的应聘人员。

  第二十条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阅读>>>

  2019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

  2019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2019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解读

  2019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课程

(编辑:hthuangjuan)
文章页图书通栏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重庆华图:CQhautu
想考上事考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




联系我们
微信二维码

重庆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重庆华图

重庆市渝北区嘉州协信中心A栋10楼

客服热线:023-67518090

编辑邮箱:huatuty@gmail.com

网站:https://cq.huatu.com

  • 渝北校区
  • 沙坪坝校区
  • 大学城校区
  • 西政校区
  • 涪陵校区
  • 永川校区
  • 万州校区
  • 合川校区
  • 黔江校区
  • 云阳校区
  • 忠县校区

渝北区嘉州协信中心A栋10楼

客服热线:023-67518090/67518087

网站:https://cq.huatu.com

沙坪坝东原ARC中央广场1栋6F(石碾盘88号)

客服热线:023-65338827/65355329

网站:https://cq.huatu.com

熙街熙都会2栋15楼(重师南门正对面)

客服热线:023-65361606

网站:https://cq.huatu.com

渝北区宝圣大道西正街A栋10F10-1/10-2

客服热线:023-67139090

网站:https://cq.huatu.com

涪陵区南门金阶2栋9-2(星光广场楼上)

客服热线:023-72302010/18182255821

网站:https://cq.huatu.com

永川区协信中心商业街11栋2楼15-21号

客服热线:023-49449945

网站:https://cq.huatu.com

万州区高笋塘华顺大厦十楼(三峡水利大厦旁)

客服热线:023-58826660 58826670

网站:https://cq.huatu.com

合阳大道2号步步高广场4F(观光电梯四楼右转)

客服热线:023-42884246

网站:https://cq.huatu.com

黔江南海城长征北路18号3楼

客服热线:023-79572719/13364096504

网站:https://cq.huatu.com

云阳县滨江大道浙江路112号(外滩新世纪旁)

客服热线:023-55116660

网站:https://cq.huatu.com

忠县巴王支路10附30号2楼(重百上行20米)

客服热线:17382200858

网站:https://cq.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