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14:08:54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http://www.cqyz.gov.cn/bm_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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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 渝中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 渝中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渝中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现面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渝中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4.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精神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并被聘用到该职级岗位;
4.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历年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试用期内按规定不确定考核档次除外)。
(三)业绩条件
须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区县级(指直辖市区县级,其他省市为地市州盟级,下同)以上骨干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
3.近五年获得由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或教师基本功(全能)竞赛一等奖(须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
4.近五年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二等奖或教师基本功(全能)竞赛二等奖以上。(须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
(四)破格条件
近五年获得区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须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现场优质课竞赛获奖),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可不受职称限制;特别急需紧缺的,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七)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日(周二)—8月4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渝中区教育委员会7008室(渝中区八一路39号)(咨询电话:023-6383542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遴选考试报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渝中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称证、岗位聘用文件或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任校级或中层干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岗位所需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各1份以及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遴选考试的报名者,由区教委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不能调剂或不愿意调剂的则取消报名资格。
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报考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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