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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改善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长寿区农委、长寿区卫生局、长寿区国土局、长寿区环保局、长寿区移民局、长寿区畜牧兽医局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7名,其中:长寿区农委5名,长寿区卫生局5名,长寿区国土局1名,长寿区环保局2名,长寿区移民局2名、长寿区畜牧兽医局2名。详见附件《长寿区采用考核方式招聘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根据岗位需求人数按考核成绩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长寿区采用考核方式招聘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自愿在服务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研究生,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

 

  报名地点: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体育中心旁区委党校内)。

 

  咨询电话: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61621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等级证书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长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面试考务费。

 

  10月22日工作期间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报名点领取面试证。

 

  (3)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报考岗位和报名人数决定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招聘部门和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研究生,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长寿区采用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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