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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寿区广电中心招聘新闻记者的简章

  为了进一步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精神,长寿区广电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记者。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长寿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摄影新闻记者1名,专业技术岗位12级。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1.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力较好;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相关专业;

  3.18周岁以上、25周岁及其以下(1992121日至1985121日期间出生);

  4.在县级及以上电视台担任记者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

  5.自愿在服务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

  1.报名时间:2011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长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长寿区广电中心  联系人:刘忠文  咨询电话:64083169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袁春梅  咨询电话:4066162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从事记者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须对报考者的形象气质、身体素质、身高等进行初测,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

  (2)开考比例: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117日工作时间在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新闻写作基础知识》、《摄像基础知识》,每科50分,共计100分。笔试时间:201118日上午9001200时。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7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广电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情景模拟和无领导小组两种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其中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各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计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201119日上午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新闻基础知识分数+摄像基础知识分数)×60%+(情景模拟面试分数+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分数)×40%

  ()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合计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2011110日上午。

  ()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因政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进行。

  ()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中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按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广播电视中心负责解释。

  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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