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3-67518087 重庆分校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上海海事局”)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报考县()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设置的职数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招考简章中设置的职数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和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面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1、面试定于2011223-225日之间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11222—224日进行报到和资格审查和面试(各职位具体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参见附件二)

  2、报到和资格审查为面试的前一天,时间从下午1330开始,如因个人原因验证迟到而导致抽签滞后,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及交通

  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上海市四平190号海事大厦

  交通线路:地铁四号线海伦路站下或公交55123100等至临平北路下。(具体公交线路及地图见附件三)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60)以上的为合格,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看到网上面试公告后,立即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的形式进行确认,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214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2、若考生决定放弃面试的,请于20112141700前将《放弃面试申明书》(见附件三)传真或邮寄至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申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国海事局,由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200086 传真号:021-66072720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上海市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报到、验证时,须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报名推荐表》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4)以非应届毕业生及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失()业证明》(见附件三,社会在职、失业、待业人员提供)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7)2009年、201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者,若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而其所报考职位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者,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三)。如因学校放假,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8)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提供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如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考生,可提供复印件。

  (9)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1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5、考虑到面试正值春运期间,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6、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发E-mailzhucong@shmsa.gov.cn,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7、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中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上海海事局(www.sh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8、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21-66072725 联系人:祝聪,E-mailzhucong@shmsa.gov.cn

  9、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二O一一年元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上海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

  二、上海海事局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三、路线图及相关样本

 

相关阅读:

 

  2011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汇总

 

  2011年国家公务员面试辅导课程表

 

  2011年国家公务员面试考试流程详解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