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19:23:35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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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doc
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5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请电话咨询招考部门,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论文要求,详见《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http://zhaopin.cqmu.edu.cn/zpself/main.jsp#网站“公开招聘”栏目中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注册网络要求: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 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366*768或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在网站填写的应聘信息应与《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
4.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023-68630030
(三)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招聘系统内或其他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须回复并说明理由。
(四)资格复审
各院系(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及本表(招聘网站)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
(一)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讲课或面谈)和综合面试(答辩)。各院系(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学校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由各院系(部门)组建考核小组,以讲课、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打分。考核成绩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院系另行通知。院系(部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则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各院系(部门)须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考核环节。
(二)综合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学校面试规则进行。学校将对院系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并打分,面试成绩分值100分。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试岗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则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