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17:20:05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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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将复审材料扫描件或电子件提交到学院电子邮箱rsc@cqjzc.edu.cn,接受资格复审。邮件请以“2021年第一季度+招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院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素质情况。心理测试在笔试后,结构化面试之前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不予公布,仅作为招聘参考。
4. 面试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项目顺序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水平、学术水平等综合情况。专业教师岗位(A类)的测试方式为专业课试讲、专业知识答辩等,时间20分钟。其它专业技术岗位(C类)的测试方式为专业技能实操、专业知识答辩等,时间20-30分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按5:1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若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若实际报考比例低于5:1的,则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院研究确定。
(2)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时间为10分钟。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按3:1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结构化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经确认自动放弃结构化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院研究确定。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5.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专业教师岗位B类(计算机专业教师岗2)
1.学术水平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学术水平考核。参加学术水平考核人员名单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学术水平考核由招聘教学系(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经党政联席会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处核准后,确定面试人选。
2.专业面试(分值100分)
专业面试通过现场交谈、学术交流等形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测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递补次数由学院决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学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学院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准考证下载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陈老师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1968108 佘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0312.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附件4: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5: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103/t20210315_8998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