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4 17:34:40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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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附件1: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点击“江津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9月27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9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科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1年10月13日9:00起至2021年10月16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
(二)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笔试阅卷结束后,执行以下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