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6 10:21:50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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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于2021年10月30日24: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公示。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应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公共服务局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在北京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于2021年10月30日24: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和短信通知。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说课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5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示(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获得奖学金等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公共服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共服务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党群工作部会同公共服务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获奖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经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有报考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递补。
七、公示
体检、公示等有关事宜,在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或短信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
八、聘用及待遇
考生通过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获得拟聘用资格后,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按考试考核成绩选择重庆高新区中小学校的相应教师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按高新区教师管理办法享受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并在重庆高新区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3.考务咨询电话: 023-6868060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1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8.附件8: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高校优势学科摘录).docx
来源文章: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10/t20211015_9812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