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3 16:29:00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潼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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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本次不设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纳入考察环节。
面试人选应按潼南区教委通知的时间在面试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盖章扫描件发送到923743330@qq.com邮箱。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后续环节核实该人选不属于遴选范围或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进入面试人选规则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见网上通知。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任教教龄高者、获奖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考察方案和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送拟聘公示所需材料,经复核后在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cqtn.gov.cn/bm/qrlsbj/)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遴选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聘)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遴选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时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遴选资格或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遴选所有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在潼3年以上最低服务期。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同意相应最低服务期约定。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潼南区教委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2344576128(潼南区教委),02344558378(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潼南区2022年教育系统面向区外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4:潼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cqtn.gov.cn/bm/qrlsbj/zwgk_25192/zfxxgkml_bm/sydwgkzp_bm/202203/t20220322_10536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