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10:45:45 重庆华图 https://cq.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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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测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综合面试之前开展。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需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学院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综合面试环节前未进行测试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在重庆中医药学院(https://www.cqctcm.edu.cn/)“人才招聘”栏目通知。
(三)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通过现场交谈、试讲等形式进行,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报考者的学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为15-30分钟。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重庆中医药学院(https://www.cqctcm.edu.cn/)“人才招聘”栏目公示。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面试结束后将在重庆中医药学院(https://www.cqctcm.edu.cn/) “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院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在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中医药学院(https://www.cqctcm.edu.cn/) “人才招聘”栏目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院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2.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65880566
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中医药学院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重庆中医药学院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4/t20220415_1062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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